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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行就业 || 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5-05-30作者:点击数:


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是教育部2022年批准纳入宁夏“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的新建本科事项(《教育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高校设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2)66号),学校筹建工作分别写入自治区政府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第28次闽宁协作会议纪要及“九项民生改善工程”等文件。

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的举办是闽宁协作近30年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教育战略工程,是西部欠发达地区引入东部社会力量兴办高等教育的创新实践,也是从“输血帮扶”向“造血赋能”转型的标志性工程。

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一期)

学校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是由福建企业家投资举办的民办非营利性本科院校,规划总投资30亿元,校园占地面积1500亩,办学规模为20000人,2026年9月开始招生。学校下设数字信息工程学院、现代化工学院、食品工程学院、新能源工程学院、智慧电商学院、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八个二级学院。

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校园建设一角

学校首届招生开设能源化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工程、跨境电子商务5个专业。

为了储备师资力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竭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加入我们,共同见证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的现在和明天!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学科方向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招聘国(境)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毕业的博士、硕士和社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相关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原单位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见下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年度招聘公告在相关高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一是应聘者将简历投递到学校邮箱:nxmj2024@163.com;二是在高校招聘现场报名(招聘现场会提前1天发布在应聘者所在学校相关平台)。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

(三)资格初审

1.应聘者的资格初审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2.应聘者应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复审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公开发表论文以及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毕业证明。

4.现场招聘时要填写《宁夏闽江应用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者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留存一份。

(五)面试

1.根据学校安排,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2.提前一周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说课试讲、学术报告、现场答辩、技能测试、才艺展示、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会提前明确告知应聘者。

3.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分数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须进行加试,加试内容与方式由学校确定。

(七)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档案是否真实完整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八)聘用

1.根据考核结果,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受聘人员,到学校人力资源部门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何亚婧 13289526866 刘馨雨 13239526866

学校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光大道 36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