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行书院学生党员过程性培养考核
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中共宁夏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精神,结合书院实际,制定本培养考核办法。
一、目标要求
1.通过对学生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使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思想上的先进性和品德上的高尚性,始终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进一步发扬乐于奉献、刻苦学习的精神,形成一支以党员为核心的学生骨干队伍,把更多的青年学生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带动和引导他们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健康成长。
2.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加强实践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3.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选拔学生党员参与学生班级、学生社团及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考核内容
1.理论武装
以参加理论学习、培训讲座等形式为主,旨在提升学生党员党性修养。活动内容不限于本书院思想教育类活动、党支部内部讲党课和党支部党性修养提升类分享活动等。
2.学风建设
以宿舍管理、学业帮扶等形式为主,旨在发挥学生党员在事务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活动内容不限于“宿舍卫生检查”“宿舍楼层管理”“学业辅导”“学霸资料分享”等。
3.集体活动
积极参与各类集体活动,旨在促进学生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表率作用。内容不限于书院、校级及以上大型集体活动。
4.志愿公益
以参加校庆、院庆、迎新、自主招生、学科竞赛等志愿服务形式为主,旨在发挥学生党员青春正能量和志愿公益先锋模范作用。活动内容不限于本书院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
四、考核标准
1.本科生非毕业班党员,每学期总次数不少于10学时,其中理论武装不少于2学时,志愿公益不少于2学时,集体活动不少于2学时,学风建设不做具体学时要求。本科生毕业班党员第一学期减半,第二学期不做要求。
2.硕士研究生非毕业班党员,每学期总次数不少于6学时,具体分项不做要求。研究生毕业班党员第一学期减半,第二学期不做要求。
3.预备党员学期中转正的,应在转正前完成按月折算的对应比例考核学时。
4.每学期参与各类培养考核总学时不少于规定学时算考核合格,以《励行书院学生党员过程性培养考核记录卡》上鉴证结果为准。
五、考核方法
1.在党支部群、其他工作群中发布活动,由发布活动负责老师鉴证,以网上报名和参加活动的实际结果为鉴证依据。党支部内部组织的“理论武装”活动,凭借相关资料,由党支部书记统一鉴证。
2.各党支部自行发起的活动,需活动前报送方案,经书院党建思政中心认定审核后,方可纳入培养考核鉴证范围,活动后报送的不予认定。
3.过程性培养考核结果将作为转正、评议、评优的重要依据。
中共宁夏大学励行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